关键词: 招教考试
各位考生:
现将2021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公布,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5月17日—5月19日(周一至周三);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1.《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一份,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报考面向全国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不提交)。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1)已取得毕业证书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2008年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2)2008年以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证书验证”栏中的验证结果打印件;
(3)符合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并现场签署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见附件3);
(4)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他”和非英语专业毕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具体任教学科证明。
6.机关事业在职在编人员。除提交1-5项材料外,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21年4月3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
7.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除提交1-5项材料外,还须提供“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证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考单位 |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 咨询电话 |
西宁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 |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海西西路59-9号,18路车终点站) | 0971—4393007(现场资格审核前使用) |
城东区区属小学 | 西宁市城东区教育局办公室(南小街51—1号) | 0971—8148745 |
城中区区属小学 | 城中区教育局三楼办公室(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4号,西宁市少年宫院内) | 0971—4919502 |
城西区区属小学 | 城西区教育局办公室(五四大街21号城西区人民政府一号楼6楼608室) | 0971—6145555 |
城北区区属小学 | 城北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1楼(城北区朝阳西路59号教育局院内) | 0971—5500813 |
湟中区中小学 | 湟中县教育局人事科(湟中县鲁沙尔镇迎宾路104号县教育局二楼) | 0971—2237499 |
大通县中小学 | 大通县教育局人事科(桥头镇园林北路30号县教育局三楼) | 0971—2730511 |
湟源县中小学 | 湟源县教育局人事科(湟源县城关镇西大街8号) | 0971—2435285 |
四、其他事项
(一)原则上考生本人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但考生本人须给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交至审核部门,同时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核对“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的考生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将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三)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中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
2.2021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4.符合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人员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
5.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点此链接登陆系统下载)
西宁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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